Saturday, April 12, 2008

轉載:「女首富」張茵剝削工人實錄

剛讀畢「大學師生監察無良企業行動」的報告,其中用很大的篇幅描述本港的上市公司玖龍紙業(2689.HK)如何剝削工人。再看其公司的股價表現,只可以說一句:「活該」。












報告節錄如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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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)「玖龍紙業」工作條件報告──「女首富」張茵如何剝削工人?
A) 背景
玖 龍紙業2006 年於香港上市,高峰期市值近一千億港元。玖龍紙業主要業務為包裝紙產品之製造,產品包括卡紙、高強瓦楞芯紙及塗布白板紙業務,以及製造本色木漿等。玖龍紙 業於中國內地共有兩個廠房,一個位於廣東省東莞市,另一個位於江蘇省太倉市,分別聘用約9,000 及約6,000 工人。玖龍紙業正在於重慶和天津興建第三和第四生產基地。玖龍紙業被指是中國第一、亞洲第二、世界第八的造紙巨頭。

玖龍紙業集團主席張茵 女士,曾被2006 胡潤百富榜評為「第一位中國女首富」,同時她亦是「全國政協委員」。近半年,張茵曾多次高姿態的在公開場合抨擊國家保障工人權益的政策。張茵曾表示:「從 發展角度來講,一個國家如果沒有貧富懸殊的話就不會富強起來」、「法律過於保護勞工的話,企業就很難運作了」。張茵近來亦大肆抨擊《勞動合同法》立法,張 茵指:「新實行的《勞動合同法》提出的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相當於計劃經濟時代的鐵飯碗,對資方和無技術的勞動者,都是一種壓力」。張茵更以全國政協委員身 份,在早前兩會提出撤銷《勞動合同法》其中一條最重要的條文──無固定期限合同。

據東莞廠受訪工人指,2007 年12 月13 日,有約2000 名原料場的工人因不滿工廠無理扣減9 月、10 月及11 月工資,強迫工人以低薪與勞務公司簽勞動合同,以及把工人過去的工齡一筆勾銷(勞務公司給工人的新勞動合同上只有960 元6的月薪,比以往1500 至1700 元/月大幅度下降)而集體罷工3 天,並堵塞門前公路造成交通癱瘓。而據太倉廠受訪工人指,2007 年年底,原料部也有約500 名工人因不滿勞動合同安排罷工4 天。兩家玖龍工廠的罷工,明顯不是由《勞動合同法》立法所引發,是由於廠方違法清算工人工齡、無理克扣工人工資以及無故減卻工人工資而致。

B) 工人僱用情況
1) 玖龍東莞廠:
東 莞廠總共約有工人9,000 人,男工佔90%。2008 年之前,其中有約3,500人是長期的「臨時工」,主要在「原料部」工作。不過,「原料部」其實主要負責紙品的原料生產及供應,對整個生產過程而言,是重 要而不可或缺的工序,明顯並不屬於「臨時」或「輔助」性質。

♦ 2007 年12 月東莞廠罷工事件詳情
玖龍紙業於罷工後發出的新聞通知7表示:「參加昨晨發生罷工事件的臨時員工,約有數百人,事件起因源於早前有謠言指玖龍紙業將調低臨時工人工資,甚至有傳言指臨時工人將被解僱,因誤傳錯誤訊息付員工誤會而觸發事件。」然而,受訪工人所說的,卻是另一個故事。

多 名受訪工人表示,從去年9 份月開始,「原料部」的「臨時工」被減薪了200 元工資,10 月被減薪500 元,兩個月合共減了700 元,並將職長降職至生產線上工作。受訪工人估計,那是由於《勞動合同法》即將實施,工廠想將大部份的工人轉為「勞務派遣」工,以減少《勞動合同法》對公司 用工的限制,於是便以每月大幅減薪及降職的方法,迫使工人自己辭職──連工廠辭退工人的賠償費也可省回。11 月份開始,工廠要求「臨時工」與勞務派遺公司簽合同。可是,與派勞派遣公司簽的合同上表明工資只有960 元,較與玖龍正式工
人簽合同的1500、1700 元工資少四成,令他們非常不滿。12 月13 日遂由職長帶頭發起罷工,聯合所有的「臨時工」共2000 多工人,於玖龍門外的進港路罷工堵路三天。

♦ 拒絕與工人建立固定勞動關係以逃避僱主責任
自2007 年12 月罷工後,「原料部」招聘的新員工(稱為「輔助工」)都是和「南方人才市場」和「廣州紅海勞務派遣」等勞務公司簽的合同,合同期為一年。於是,以後在玖龍 東莞廠「原料部」工作的,都是勞務派遣的「輔助工」,不被當成工廠「正式工」:玖龍廠不與「輔助工」簽訂合同,「輔助工」不能住在工廠宿舍、「輔助工」全 年無休(一年須工作365 天)等。不過,這批「輔助工」的管理權還是在玖龍廠手上──工資還是由玖龍廠發,玖龍廠還是有權從「輔助工」工資扣取罰款。「輔助工」工資較「正式工」 低:男工月薪只有約1400 至1500 元;女工約1300 至1400 元。

玖龍東莞廠以「輔助工」之名,使用大量「勞務派遣」工人長期和固定從事「原料部」工作,明顯是拒絕與工人建立固定勞動關係以逃避僱主責任的做法。

長 期以來,原料部「輔助工」都是不為工廠承認的工人,是臨時工。據東莞廠工人表示,有別於生產部門的工式工,這兩種工人都是長期的臨時工,自有這些工位以來 工廠都沒有依法跟他們簽訂勞動合同,沒有工傷、養老等保險,亦不享有工式員工的福利待遇,如不可入住工廠宿舍,沒有任何補助,沒有雙休日及法定假日,沒有 加班費。一名原料部工人表示,2007 年整整一年,只有指節放了兩天假,共上班363 日。

「輔助工」還分為兩種,一種是入職時通過身 體檢查要求的,一種是入職時沒有做身體檢查,主要是從在最惡劣衛生環境工作的崗位,如「揀白卡」的女工。入職時沒有做身體檢查的崗位的工人,更被禁止在工 廠食堂吃飯,必須自備食物,在夏天高溫時節,又沒有適當的食物存放地方,對工人的飲食健康十分不利。工人更表示,工廠為了規避對工人職業安全健康的保障責 任,粉塵嚴重的原料部女工崗位,都只請那些生完孩子的中年女工,而不請年輕女工。一名男輔助工,做了十年的「臨時工」,最近才因為管理人員覺得他「聽話」 而有機會轉到生產部成為工式員工。輔助工被要求隨時聽從管理層要求調配到危險任何崗位,而事前不會有任何職業安全培訓,工人指上班都會很擔心,哪天會被弄 傷弄死,一個工人講:「出來打工,也不就是為了生活,可是再窮也不想丟了性命或殘廢啊……」

這種對待輔助工如「下等賤民」做法,在權益被侵犯以外,對工人來說更是對他們作為一個人的侮辱。而這就是所謂「用工自由」下的玖龍廠輔助工人的命運。

2) 玖龍太倉廠:
太 倉廠總共約有工人6,000 人,「原料部」佔約2,000 人。2008 年1月1日起,太倉廠新招進來的「原料部」工人都是和昆山的「思拜克勞務派遣公司」簽訂勞動合同,合同期為一年。「派遣工」底薪850 元,加上加班費月薪約1,300 元。不過,太倉廠的「派遣工」享受醫療保險、工傷保險、養老保險待,加班費基本上按勞動法來算,平時不加班、周六周日兩倍工資,不過,法定休假日並沒有三 倍工資。

太倉廠的正式普工每月工資連加班費約1,800 元,比「派遣工」高500 元。不過,不論是正式普工還是「派遣工」,工人工資都被扣押約一個月,而且沒有明細工資單,受訪工人都表示不清楚工資是如何計算出來的。

C) 不同部門工作內容
♦ 原料部
主 要負責原料的生產供應,很多從國外回收回來未經任何衛生消毒處理的廢紙,就是從原料部開始分類,如「揀白卡工」,就是從垃圾中把白色的卡紙找出並分類。工 人指原料部是全廠最差的部門,到處是灰,像農村打麥子時一樣多。受訪工人即使隔著多層口罩,灰也會被吸進鼻子裏。該工位大多數是計件工,受訪工人指沒有進 行過任何消毒處理的廢紙一打開就到處都是灰。工廠每月只發四個棉口罩給他們,但受訪工人說:「戴十層口罩都髒得不知道裡面有多少的外國細菌呢!」

「揭 面紙」是另一個工人最討厭的工位。工廠把從外國拉回來的紙泡在水裡,然後將面上的紙揭下來。工人不能戴手套工作,因為若要把面紙揭下來,只有用指甲摳。我 們見到,很多工人的手泡幾天後會潰爛,有些還發炎膿腫。「堆場」:司機將貨運來之後,「堆場工」負責將貨整理上叉車然後堆放起來。「堆場工」操作機器易出 工傷。而如果工人在擺貨過程中夾爛了卡紙,每50 公斤以上要賠償20%,50 公斤以下賠償30%。一卷紙好幾千元,重達幾千斤,「堆場工」一旦被罰,損失很大。

受訪工人指原料部堆滿了紙包,滿地都是垃圾,車間是密封的空間,通風系統設施差劣,氣味很難聞。

♦ 生產部
主 要將廢紙加工成好紙,主要工序先將紙分類-泡爛-漂白-入蒸汽打成紙泥-入紙機造成原紙-染紙-過膠-切紙。上游工序車間,沒有空調也沒有風扇,夏天非常 炎熱,員工戴的都只是普通的布口罩,受訪工人指對粉塵根本起不到什麽作用。下游工序由於有化學品和高溫的蒸汽,工人指工作有一定危險性。

♦ 物流部
此 部門司機開拖車往返於港口、工廠、客戶之間。「物流部」司機經常被罰款,而且有很多條款司機都不清楚,只是知道經常被罰,而且有時還被交通警罰。有時超載 了,運氣不好被交警抓到了便要罰款,司機自己支付。可是,裝多裝少貨,是由工廠决定的,司機只負責開車,抓到的話,卻要自己出錢。司機月薪約4000 至5000 元。

♦ 包裝部
獨立部門,主要是打卡紙,將啤好的卡紙邊角廢料用手拉掉,很多工人手都被劃傷,也非常辛苦,工資也相對較低。

♦ 基建部
此部門與各建築公司簽商業合同後,不再和民工簽勞動合同,而民工也沒有與建築公司簽勞動合同,所以此部門工作的民工是沒有勞動合同保障的。此部門約有民工3000 人,每天工作8 小時,工廠不包他們的食宿,他們須自己搭工棚住,飯則則叫外賣,每份約5 元。

D) 玖龍東莞廠工傷事故纍纍、大年初一出現工傷死亡事故
受 訪工人指東莞玖龍廠的工作環境很危險,工傷事故常有發生。當地玖龍工人都流傳一句順口溜:「月月有工傷、季季有人死」。受訪工人對調查員說:「原料部叉车 撞到人、鐵絲刺傷人;生產部機器壓死人、造紙機捲進人8,貨物砸死人,很恐怖!」受訪工人說,玖龍受工傷的工人都是送去麻涌醫院治療的。麻涌醫院的外科部 和骨科,有很多玖龍的工傷工人。當調查員到麻涌醫院視察時,發現每層樓都有兩至三名保安。如要進入,必須清楚交代找哪個病人、病房、床位,才准進入。麻涌 醫院守衛非常森嚴,和其他東莞市的醫院大不一樣。

受訪工人指最經常發生工傷事故的是「堆場」。由於「堆場」的中間的過道只有兩輛叉車寬, 以方便兩輛叉車來回過,而叉車又經常以高速行駛,所以工人在內行走,很容易被叉車撞到。受訪工人指曾發生多起工人被叉車撞死的意外。此外,由於工廠經常把 「輔助工」調來調去,哪里缺人就會找「輔助工」去幫忙,「輔助工」接受的安全培訓又不足,所以不少「輔助工」對要去幫忙的崗位根本就不熟悉,出現工傷事故 便很平常9。受訪工人指,去年就有一個「
輔助工」到生產部幫忙時,掉到沉漿池裡。

今年二月七日(大年初一),凌晨三時生產部仍然要加班,工人將一卷卷成品的大紙,從二樓吊到一樓。在運吊的過程中,機器的鋼管疑負荷過重突然斷開,成品紙及卷紙筒的鐵皮從二樓高處掉下,壓死一名男工。

今年三月中旬,又一名26 歲貴州籍熱電部男工,工作時被掉下的貨砸到,右手骨折,已住院十多天。

E) 張茵「點血成金」──藉工傷事故歛財
中國法律規定,工傷事故賠償完全是僱主的責任。僱主有責任為僱員購買工傷保險,否則出現工傷事故的話,僱主須要全額負擔。然而,玖龍紙業的做法,不單完全違背上述原則,更強迫其他無辜工人因工廠出事工傷事故而繳付巨額罰款。

以 東莞玖龍今年二月七日(大年初一)淩晨三時生產部工傷死亡事故為例,受訪工人從工廠通告得知,因該次工傷事故,廠務副總被罰款3000 元、經理罰款2000 元、值長罰款1000 元、班長罰款1000 元、普工罰款不詳。一名知情工人說:「後來廠裡賠了一些,保險公司賠了一些,結果就完事。」

受訪工人指,每次出現工傷事故,同班的其他工 人通常會被罰款300 元至幾千元,同時工傷受害者也可能會被罰,而受罰的範圍則視乎不同部門的處理方法。一般而言,嚴重工傷如肢體傷殘、死人,就會罰「責任人」(即相關的所有 上層管理人員),而不罰當事人;輕微的工傷事故,則連受傷的當事人都要被罰款。受訪工人說,原料部若某個班的工人發生工傷,會整個班罰款;若司機車死人, 則全部司機罰款。一名在工廠工作了七年多的司機說,僅僅是因為工傷事故,他被罰了二、三十次了,每次都在工資裡扣兩三百元。

玖龍廠的一個班由20 至50 工人不等。以出現一個工傷事故罰300 元計算,玖龍廠可以因一個工傷事故「賺」6,000 至15,000 元。若出現工傷死亡事故,收取的罰款會更多。

F) 無理罰款工人以賺取利潤
除 了工傷罰款外,玖龍廠似乎信奉「罰款」是最好的管理手法。在玖龍廠的《員工手冊》上,洋洋灑灑約有15 頁是說「罰款」的,共有87 條「罰款」條款。雖然玖龍廠普工的月薪只有1,500 至1,800 元,罰款金額卻由300 元至幾千元不等,甚至幾萬元的罰款都有。有受訪工人憤憤不平地指責:「這樣工廠每月藉罰工人的款,都可以賺數十萬元了!」

玖龍東莞廠《員工手冊》內容:

輕微違紀:工廠有四個大門,如果不按規定從東大門進廠、坐車插隊、進廠不戴廠牌、亂丟垃圾、不戴勞保用品、遲到半小時、忘記刷電子卡、「上班不准就餐、吃零食」等四十多條「輕微違紀」每次罰款300 元,累記年滿六次開除(詳見《員工手册》第20 至23 頁)。

一 般違紀:一般違紀每次罰500 元,另加警告處分,取消當月獎金;第二次罰1000 元,另加記過處分,取消年度調薪資格。第三次除名。一般違紀例子如「上班睡覺或發現別人上班睡覺不舉報」、代人刷卡、在工作場所吵架等。曠工一天罰500 加扣獎金,曠工三天按自動離職處理,不給結算工資(扣掉兩個月的工資)(詳見《員工手册》第24 頁)。

嚴重違紀:一經發現立即除名,並罰款1000 元以上,如在廠區抽烟罰款2000元、在工作時間玩手機罰1000 元、另有「散播有損公司謠言,有煽動怠工或罷工行為的」等等共18 條(詳見《員工手册》第24 至25 頁)。

玖 龍太倉廠自2008 年1 月後,工廠罰款將最低罰款額度降至了50 元,在工廠的內部電郵通知可以看到,該廠每天約罰20 至40 人,每次罰款額為50 至300 元。其中被扣最多的是基建部和運輸部,如果工人將車停在2 號線,而工廠一定要停1 號線的話,就會被罰,如果不接受罰款,就會被沒收駕駛證。另一個例子是:2008 年3 月9 日中班叉車司機用電腦轉載歌曲時被發現,其領導被指「對辦公室管理不嚴」同時被罰,各被扣100 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