先旨聲明,我信神是存在的。
我的問題如下:
- 如果神存在,你就一定要跟隨祂嗎?如果我不受洗,那無論我做多少好事也沒用嗎?
- 為甚麼天主教和基督教教會便能代表神?如果連在地上的教會也不能統一,那他們在天上又能共處嗎(假設教徒能上天堂)?
- 這個世界上充滿了不公義-作為神,他有責任嗎?我知道聖經上說,祂給予了人自由意志。但這樣就可以把所有的不公義推給人與魔鬼嗎?譬如我帶狗上街,在街上我給它隨意走動。它突然把另一隻狗咬傷了,那我會有責任嗎?還是我可以說,這是魔鬼做成的,與我無關?
- 為甚麼有這麼多小孩一出生便死亡呢?他們作過了甚麼錯事嗎?如果有人說他們可以直接上天堂的話,那又為甚麼我們要一直面對魔鬼的考驗?
- 為甚麼我會要經常把「讚美主」掛在口邊?只要有感恩的心,再用這些時間去做善事幫助別人,那不是更好嗎?神大概不會因為你多祈一次禱就把你送上天堂。我又見過許多教徒在飯前祈禱後,只把食物吃一半而把其他白白浪費,那「感恩的心」從何說起?
我故且不談論其他教徒所作的事情。當你知道連 George Bush 也稱自己為教徒後,還有甚麼可說呢?
致各教徒的朋友:雖然我並不是任何教會的一份子,但我仍會盡我的能力去做善事。信教和信教會,是兩件事。